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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环保法》当有***强执行力

发布时间:2015-02-13 13:57:56        

  ***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的***也在于实施。如果监管走过场,******被束之高阁,再严的***也只能沦为一纸空文

  据媒体报道,被称为“******严”的新《环境保***》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亮剑”,深圳恒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成为深圳今年***“中招”企业。该公司顶风作案,偷排废水,将被处以20万元罚款,若其继续***行为,***高或被处以600万元罚款。这一新年首例,表明了深圳铁腕治污的决心。

  过去,我国的环境保护一直处于“***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尴尬状态。轻飘飘的处罚,让企业没有痛感,加之环境***疲软,一些污染企业因此更加肆无忌惮。在不少污染事件中,都存在监管部门不作为、放任自流的情况。更可悲的是,有些地方***无视公众利益,堂而皇之地为污染企业充当“***”。如若不能彻底改变这种怪象,终有一天,大自然会向我们开出一张严厉的、用多少GDP也无法偿还的罚单。

  ***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的***也在于实施。如果监管走过场,******被束之高阁,再严的***也只能沦为一纸空文。深圳此次对污染企业的处罚行为,就是在认真、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按日计罚” 的累积性罚款和对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大大提高了其***成本,具有很强的威慑力;市环境监察支队查封、扣押排污设施,是在果断行使******权,权限不再囿于只能申请***查封排污设备,提高了***效率……“******严”的环保法,有了“******强”的执行。***如何落实?深圳相关部门正在以实践作答。

  打击环境***行为,不能少了公众参与。环境污染有一定的隐蔽性,监管触角难以***覆盖,查处起来也耗时费力。有了公众参与,有了千万双“火眼金睛”,黑心企业能何处藏身?以此次处罚为例,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正是在接到市民举报后,才准确、迅速地锁定了污染源。深圳以制度鼓励市民举报,按照《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公众举报工业企业环境***行为奖励办法》的规定,此次案件举报人或可获得***高10万元的奖励。深圳是“我们的深圳”,每一个深圳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去举报污染家园环境的行为。

  去年,深圳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6项空气质量实现***达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74个***城市中排名第四;2013下半年到2014上半年深圳市河流污染整治初见成效,河流断面的水质有明显改善,水质指数在珠三角城市中***……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我们带来了愉悦感受。成绩来之不易,当珍之惜之,一以贯之地发挥出新《环境保***》的威力,不断增强深圳的“绿色竞争力”。

新《环境保***》(全文)

十二届***人大***会第八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条文从原来47条增加到70条。修订后的***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保障***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人民*********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人民*********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章 总则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六章 ***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章 总则

***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的基本国策。

***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 各级***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社会***、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和******门,依照有关***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环境保护规划,报***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第十四条 ***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的意见。

第十五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第十六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环境质量标准和***经济、技术条件,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监测网络,统一规划***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

有关行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规定和监测规范的要求。

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八条 省级以上***应当***有关部门或者委托***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第十九条 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条 ***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

前款规定以外的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的防治,由上级***协调解决,或者由有关地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 ***采取财政、税收、价格、***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技术装备、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等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第二十二条 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

第二十三条 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现场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十五条 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第二十六条 ***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或者人民*********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未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第二十九条 ***在***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各级***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

第三十条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引进外来物种以及研究、开发和利用生物技术,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

第三十一条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力度。有关地方***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

***指导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

第三十二条 ***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度。

第三十三条 各级***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以及防治植被***、水土流失、水体富营养化、水源枯竭、种源***等生态失调现象,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

县级、乡级***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第三十四条 ***和沿海地方各级***应当加强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进行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建设,应当符合******规定和有关标准,防止和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三十五条 城乡建设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保护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观,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六条 ***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应当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

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应当采取措施,***对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回收利用。

第三十八条 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第三十九条 ***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

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四十条 ***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三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依照***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

第四十四 条***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解落实。企业***在执行***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四十五条 ***依照***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六条 ***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的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

第四十七条 各级***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等工作。

县级以上***应当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制定预***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有关***应当立即***评估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失,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八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处置化学物品和含有***性物质的物品,应当遵守***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第四十九条 各级***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施用***、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及进行灌溉,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和其他******物质污染环境。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县级***负责***农村生活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第五十条 各级***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其他废弃物处理、畜禽养殖和屠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十一条 各级***应当统筹城乡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环境卫生设施,***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五十二条 ***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

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五十三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第五十四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大环境信息。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者名单。

第五十五条 ***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六条 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发现建设项目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

第五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发现地方各级***、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或者监察***举报。

接受举报的***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八条 对污染环境、***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可以向人***院提起***: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门登记;

(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记录。

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向人***院提起***,人***院应当依法受理。

提起***的社会***不得通过***牟取经济利益。

第六章 ***责任

第五十九条 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行为的种类。

第六十条 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原状。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定,***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六十三条 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的,除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第六十四条 因污染环境和***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五条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六条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第六十七条 上级***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发现有关工作人员有***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向其任免***或者监察***提出处分建议。

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一)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

(二)对环境***行为进行***的;

(三)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

(四)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

(五)违反本***定,查封、扣押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设施、设备的;

(六)篡改、***或者指使篡改、***监测数据的;

(七)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的;

(八)将征收的排污费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的;

(九)******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定,构成***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本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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